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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:2010.5.31。

這幾天吵得沸沸揚揚的禁釣區做釣事件終於有了結果了,結果如下:

土城釣友表示,被檢舉的釣點是在三芝鄉「埔頭坑溪」做釣

本人於5/31 AM09:00撥電話至『三芝鄉鄉公所』詢問,確認此溪並無禁釣!!

而禁釣區域為:八連溪、大屯溪、大坑溪這三支主流,而其它”支流”並無禁釣!!

 

結果出爐後,總算還給土城釣友的清白了!

而這位檢舉人也隨即PO出道歉文!

與各位朋友分享感想~

1.方式?

檢舉人表示,他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,讓釣友能得到完整的封溪資訊,這是他的初衷!

雖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,只是以我的邏輯,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何以這樣的方式來表示?因為這種方式實在是有點粗糙!!

如果屬實,被檢舉的人怎麼可能會領情呢!?一定是認為檢舉人是在”搞”他丫

如果不屬實,那檢舉人反而會被罵說無中生有、作亂份子云云

怎麼看都是兩者皆傷的結果,怎麼會選擇這樣的方式呢?

或許檢舉人有獨道的見解吧!!

納悶!

 

2.錯誤資訊!

我一向主張,舉凡所以封溪資訊應以政府機關單位公佈為主,我本身是絕不相信釣具行的封溪資訊,更不相信「聽說」!!

許多網路釣具行的網頁都有封溪的資訊,一般釣友都很習慣直接去查閱

可是天曉得它們的資訊是否正確,是否有加附”自己的想法”

檢舉人轉貼了一家釣具行網頁,其中有一項就是本次被檢舉的三芝鄉封溪資訊(如下)

(三芝鄉) 全鄉封溪 禁釣 (大坑溪全線96/10/1至99 /9/30止禁釣)

沒錯,又是一則錯誤的封溪資訊!!

三芝鄉鄉公所的封溪公告何來的”全鄉封溪”丫,明明就只有三條溪的封溪公告!!

如果檢舉人的資訊來源就是這間釣具行的話,那真的是被害慘了!!

而如果有釣友照釣具行的資訊去釣魚,被開單了,釣具行會幫忙付嗎?想得美咧!!

 

3.錯把苦花看成馬口!

這次最搞笑的就是我自己了

因為我一直認為部份照片裡的魚是馬口,後來一位朋友跟我說應是苦花!

當然自己錯把苦花看成馬口,就要面對自己的錯誤!

隨即也PO文說是我自己搞錯了唷!!

真是讓大家見笑丫!!

雖是如此!我現在還是看那張照片看不出所以然,我真是無知丫!!

改天再請教友人指點!

 

4.胡亂扣帽子!

從這篇文開始,我儘量做到不去曲解檢舉人的原意,也不去挑釁檢舉人

當友人傳一個部落格連結給我時,說有人說我如何如何,叫我去看一下~

看到這篇文,差點沒暈倒!!

竟然是檢舉人在他自己的部落格上key說我『”依溪釣版版規”這些苦花正名為「一支花」』!

太扯了!!

我什麼時候說過『”依溪釣版版規”這些苦花正名為「一支花」』這句話?

現在是怎樣,想把我污名化,妖魔化嗎?

部落格寫寫日記,疏解心情這沒人管得著,更沒有人有權利去干涉!

但這叫疏解心情嗎?這根本是污蔑我!

雖然隨著結果答案出來後,檢舉人也將文章刪除了,但我還是非常不能諒解,怎麼可以這麼過份!!

即使我的見識再怎麼不足,錯把苦花認為馬口,你可以笑我沒關係,但我沒說過的話,怎麼可以這樣給我扣上這麼大頂的帽子!!

在論壇說得很好聽,結果背後卻來這套!!

口口聲聲說是善意,我卻是一點也感受不到!!

想讓我公親變事主丫!

實在很過份!!

 

5. 識破!

只要有爭議的文章,就看得到某位仁兄的身影(非檢舉人),簡直就像固定咖一樣

不是在那搧風、就是在旁點火、不然就是說風涼話,唯恐天下不亂!!當然這次他也不缺席

只是這次點火不成,反被釣友們看破手腳

顯然的,現在大家已經了解這位仁兄的行事作風,也不再相信他了!

他為什麼才會這樣做,我也不想去探討,更不想跟他有任何瓜葛!!

而且我也管不著,也沒必要~

 

6.獲得!

透過這次的處理經驗,使我得到很寶貴的經驗

就是:處理爭議事件,一定要沈穩的求證,不可急著下對策!

當然這次能完滿的處理完,也多虧上次”勇闖禁釣區”事件所獲得的經驗~

雖然上次的處理方式相當不好,造成雙方都有傷害,但我卻也了解自己的缺點,從中反省改進

期許自己能繼續維持下去,並更加進步!

 

7.結論

事件終於落幕了

雖然雙方都受了傷,但這也非我能控制的

該提醒的,該說的,該做的我都盡力了,檢舉人執意要這麼做,我也沒辦法

只能希望下次這種事別再發生了

如果再發生,我是真的沒差,我只是撥通電話求證而已

痛的是你們丫!!

 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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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關西胖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