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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:2010.5.29。

這個標題夠不夠吸引人丫!?

是事情是這樣子的,有位土城釣友在降龍會PO文,說他在三芝鄉某處釣了不少苦花

但大家看了照片後,帶著開玩笑的語氣回土城釣友說:「那不是苦花啦,是一支花,你搞錯咧!!」

這篇文章看似也沒什麼特別之處,卻衍生出禁釣風波!!

 

幾天後有一位釣友竟PO文檢舉土城釣友在禁釣區釣魚!!!!!

(檢舉文之原文處:http://vanquishloong.com/vanquishloong/thread-32343-1-1.html)

而且指名問版主說:「依版主豐富的溪釣經驗,看到蝦竿可以釣到苦花不會覺得十分可疑嗎?」

當然我當場嚇到,禁釣區耶!!(蝦竿釣苦花可不可疑到不是重點!)

在禁釣區做釣,還PO上網,這可不是鬧著玩的!!

這可是溪釣界的大忌丫!!

因去年也發生過類似的事(上次事件:http://vanquishloong.com/vanquishloong/thread-23643-1-12.html)

結果我的處理方式太粗糙,結果累得自己也被檢討!!

所以這次我學乖了,先求證,再做處置!!

但這件事情的發展還真是有趣,讓我來聊聊我對這件事處置方式與感想~

 

先看看我的處理方式:

1. 詢查!!

看到檢舉文時,第一時間我馬上到臺北縣政府農業局查詢(http://www.agriculture.tpc.gov.tw/web66/_file/1724/cb/SG/22170/37291.html),但有趣了,因為官網公佈如下:
大屯溪(俗名龜仔山溪) :自大屯溪上游至中和橋淡水鎮界,全溪流域長約6公里。
實施時間:95年1月1日起至97年12月31日

八連溪:自八連溪上游大屯山集水區至出海口,全溪流域。
實施時間:96年2月1日起至99年1月31日止

沒錯,只有一條溪禁釣!!

可是三芝鄉公所(http://www.sanchih.tpc.gov.tw/default.htm)的網頁卻公佈如下:

三芝鄉八連溪禁漁期及相關規定 (101.01.31   止)

三芝大屯溪禁漁期及相關規定 (100.12.31   止)

三芝鄉大坑溪流域禁漁期及相關規定 (99.09.30   止)

但又有人說還有一條「錫板溪(海尾溪)」沒有禁釣!?

真是怪哉,啊~到底有沒有禁丫!!

因為我是外地人,實在搞不清楚有幾條溪,而且政府機關的資訊那麼亂,為了避免誤判,所以我馬上利用降龍會的訊息功能,傳短訊給土城釣友,問他在那一條溪做釣

同時在"檢舉文"中回文表示我會在下週一(5/31)撥電話去三芝鄉鄉公所詢問

OK,我這樣做很公平公正吧!!

二邊我都沒有偏袒唷!!

但事情沒有因為如此而讓大家能靜待結果,反而讓人有種「未審先判」的意味!!

 

2. 依版主豐富的溪釣經驗,看到蝦竿可以釣到苦花不會覺得十分可疑嗎?

檢舉人問我這句話,我實在不知道要回什麼好!!

我只能說爽就好!!

本來就是丫,我去管別人那麼多幹嘛

當我住海邊的唷!!

而且土城的釣友,釣上來的明明就是一支花,怎麼又變苦花了

難道檢舉人根本就沒看清楚內文

 

接著與大家聊聊我的感想:

1. 沒有求證就可以檢舉嗎?

說實在的,在看到檢舉文時,我忽然驚覺自己怎麼變成執法者了?

因為檢舉人竟然要求我去查證!!

也就是說,連檢舉人都搞不清楚對方有沒有違法就直接檢舉?

那如果今天被檢舉的人是他自己呢?

會爽嗎?

會不會感覺不被尊重呢?

基於我是該論壇的版主,既然在違法之虞的文章,那我就得去處理!!

而且有了上次的經驗,我也向土城釣友求證,這樣OK了吧!

只是怎麼會這樣沒有證據就指人違法呢?

何不私下傳短訊息給我,我再去求證不是比較好?

現在好了!!

如果這位土城的釣友一口咬定,他是在沒有封溪的溪段做釣,那檢舉人不就沒台階下了

不過事已如此,無論這件事的結果為何,對這二位釣友應該不會是件好事吧?

對我是沒差,我只是撥個電話詢問一下,我一點影響都沒有

但對這二位呢?

唉~

 

2. 封溪資訊有夠亂!!

透過這次事情,真是讓我感到政府機關的資訊真是亂丫!!

我到「臺北縣政府農業局」及「三芝鄉公所」這二個網站查詢,得到的結果卻是"差很大"

我到底要信那一個?

照理說,「臺北縣政府農業局」是「三芝鄉公所」上級單位,我理應以農業局的公佈為準

但這種事關他人名譽的事,我可不想冒險,免得因為自己的疏失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!!

只好等5/31再撥電話問一下了!!

 

3. 雙方有錯嗎?

檢舉人很明顯是出自好意!!這沒人會去懷疑!!

但可惜的是,這種直接PO文的方式實在有點不太適當!!

因為都不曉得對方有沒有違法,就扣上一頂那麼大的帽子給人戴,任誰都會跳腳吧!!

這種「好意」不論套用在誰的身上,我想都沒有人願意去接受吧

真的有「未審先判」的意味!!

只能說「將心比心」,如果今天換成是你被人這樣檢舉,你又做何感想呢?

現在呢?

騎虎難下了吧

 

土城釣友有錯嗎?

說實在的,看這位釣友的裝備與文章內容,一看就覺得是新手!!(連一支花都可以誤認為是苦花了),

一般新手很難會去注意到封溪的事吧!

但如果真的是在禁釣區做釣,錯就是錯,沒什麼理由可以解釋!!

但我個人會偏向,土城釣友是無心觸犯!!

那麼是不是更應該去告訴他如何去避免觸法呢!!這樣會不會比較有教化的意義呢?

我想我會比較偏向這種做法!!

至少這種方式不會那麼激烈

 

4. 我能做什麼?

這就是我最大的疑問了!!

檢舉人這麼大動作的PO文檢舉,就算真的是在禁釣區做釣,我區區一個虛疑世界的論壇版主能對他怎樣?

我又不是執法者,難道要我開罰單給他丫?

還是要我批判他?

我能做的最多就只能扣扣積分,刪文章而已!!

現在事情搞得沸沸揚揚,對雙方都是傷害吧!!

 

結論:

自從做了版主,風風雨雨經歷不少

讓我感到人真的是很虛偽的!!

我遇過平時PO文都說在放生,結果私下在賣魚!!

也遇過平時很熱心在教新手,結果私下在賣裝備!!

更遇過那種與你認識不到一年半載的,就到處說你是他教出來的更不在少數!!

上次禁釣區事件讓我感觸最深了!!

標題明明打"勇闖禁釣區",內文也沒說明不是在禁釣區做釣

但事後被我追問後,又說是在"非禁釣區"做釣!!「禁釣區」還是「非禁釣區」丫,搞得我好亂丫

最後累得自己被檢討,我真是活該!!

這些過往的事,讓我明白『凡事別盡信!!』

搞不好明天土城釣友就會冒出一句「我不是在三芝鄉釣的」

 

最後事情會如何發展呢?

我想一點都不重要了!!(或許對當事人仍是重要)

只是這件事讓我體會到長輩的一句話『話到嘴邊留半句,理從是處讓三分』

真是金玉良言丫!!

 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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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關西胖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